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4-11 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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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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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全款的往里走,
按揭的不要堵门口,
公积金贷款的挪一挪!”
上面这一句既是段子,
同时也是在很多城市
(正在)发生的真实情况。
好了,好消息来了!
26日,住建部官网头条发布了
一条振奋人心的通知,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土部
四部门联合发文,
要求各地开发商不得拒绝
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
给您算笔账: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如,贷100万元、期限20年,
可比现行的商贷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
而为了让好政策真正充分落实,
《通知》还专门出台细则,
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
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依法严肃处理。
这下,
开发商该颤抖了吧?
《通知》重点在这里:
为了切实保障公积金购房者的权益,《通知》将从四方面保障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购房的权益。
一:提高公积金贷款业务效率
今后公积金中心收到贷款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抵押效率
抵押登记手续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加强市场监管
房企需要对公积金贷款购房人一视同仁,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四:加大惩戒力度
拒不执行的房企,要公开曝光,并被纳入企业征信系统。而职工本人等也可以通过12345、12329等反映举报。
那么连云港今年以来都出台了
哪些公积金新政呢?
小编带你一起梳理。
公积金首付上调至30%,购买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停止发放贷款!
2017年2月27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通知》全文如下:
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省住建厅《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建传[2017]4号)精神,经研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及以上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中“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职工本人、配偶、享有共同产权的父母及子女;享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提取、贷款额度不超出其所占的产权份额。
四、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在本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市购买住房可按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停止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继续执行部队转业干部、引进的优秀人才、新就业人员可通过补缴住房公积金获得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取消因县财政补贴未补贴到位的乡镇教师可通过补缴住房公积金获得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
六、暂停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职工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仅限所购房屋为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
八、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防范流动风险,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5%以上,且连续三个月呈现资金净流出不足以应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贷款需求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并及时告知借款申请人。
九、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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